作为一个只有矛没有盾的企业,作为一个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,作为一个发烧友心目中的国产第一品牌,作为一家拥有成熟市场渠道的企业,作为一家拥有17%市场份额的企业,作为一个这么一个企业的掌门人。遇上了有人低价销售,除了找律师打官司不成外,就只能找黑道买凶杀人?拿了枪不敢杀人外,还只能去寻死?
既然要死,死前怎么也得再给你捅几矛呀?
格律诗根本不掌握核心技术,它最多是申请了个双组件的设计专利,然后依靠王庙村的低成本,丁元英的海外资源做做文章。
一、技术战
虽然不是什么高科技,但做音响怎么也算是个技术活儿,首先当然要组织技术团队,从技术上拿到主动权。既然你有二合一专利,我就不能设计一个新旗舰组件,将二合一整合到一套组件里?
二、渠道战
供货渠道,那简单,本来就是自己的组件,不供货就可以了,虽然格律诗也可以买别人的组件,但是始终也就不再是乐圣的组件,它的格律诗一号也就永远停产了,之前的所有测评、宣传全部白费。而且,别的厂商难道不怕也重蹈乐圣的覆辙,谁会为一点点的业务给格律诗供货,最终也只能跟一些小厂家拿货,质量根本无法保证。销售渠道,乐圣毕竟是老牌名厂,只要一道人情面子下去,大的分销商根本不会给你供货都不稳定的格律诗机会,更何况,你格律诗一号3900的价格,只保留给渠道上400块钱的空间,而且,还在一份声明里写得明明白白,让大家对渠道拿货成本了如指掌,有这么做生意的吗?这不是指着让买家给分销商压价吗?而且,4000块钱的东西只有400元的空间,还得考虑运输、仓储、税费等成本,你格律诗扬名立万是你的事儿,分销售就得有利润,有利润了,我可以把差的说成好的。不让中间商赚差价这套,放现在你可以做直播带货,但放在二十年前,渠道为王。更何况,为了你10%的利润,你是要我现金拿货呢,还是你100万资本的格律诗有能力铺货?
三、宣传战
恶性竞争的官司虽然打不赢,但在舆论宣传上,做实了你格律诗是农村作坊式生产。马上组织新闻媒体,去王庙村采访,看看那杂乱、无安全保障的生产环境,看看那些超时工作的农民,看看那些童工……然后再回头来看看乐圣在深圳的规范的生产车间,看看乐圣对工人的福利和安全保障……虽然在法律上,格律诗用分包的形式规避了直接雇佣工人的劳动风险,但采购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、不符合劳动法规,不符合税法生产出来的产品,照样也是会收到法律约束的,至少对音响发烧友来说,真的就只对价格买账吗?更别说,狠一点的话,将这些事儿拓展到国外去,你丁元英那个本次降价只对国内有效,不涉及海外市场,真正的笑话中的笑话,你在欧洲卖5000欧元,然后在国内卖3900人民币,再给你面子的代理商,怕都得给你气吐血了吧?然后再找欧洲音响杂志来国内弄个溯源,看到你那音箱是那样子生产出来的,估计以后想出口都困难。
四、心理战
在打官司之前,乐圣其实已经很迅速地掌握了格律诗的内部架构和股权结构,加上叶晓明主动上门示弱,当然当时乐圣对官司还是比较乐观,但同时真真假假主动去找几个小股东谈收购,即可瓦解其内部,也可掌握主动。不过这还算可以归结于乐圣对官司的信心。然而,官司输了之后呢?难道就只有和格律诗合作一条路?和格律诗合作什么我到现在都没有理解?用它的品牌,继续出一个已经被市场定义为廉价的音箱产品?这个时候,既然王庙村明确了不排除接受其它订单,何不直接和王庙村合作,即使不是真的合作,至少把代工费用提高,不说一定能把农民生产力抢了去,至少让农民知道他们的劳动价值没有那么低,让他们和格律诗打打擂台岂不是好。其实乐圣是一家挺团结的公司,由上而下人才济济一堂,外有专业的律师团队,内有忠心的员工,对面的格律诗结构松散,三小股东分崩离析,大股东天天想着撤了去管理饭店,智囊老丁数着日子等资金解封回德国享福,真正谁耗不起不一目了然吗? 虽然不是说这些办法一定有用,但至少挣扎一下啊!哪能自己就跑去死了呢?况且,咱老林还长那么帅!